通讯员 朱学礼 见习记者 蒋剑伟东方卫报报道案件回放2005年8月5日,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这只是日历牌上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日子,可是对于刘正(化名)一家来说,却是个灾难的开始。刘正,一名15岁的少年,也是全家人的心头肉,刚刚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市里一所重点高中。 当晚七时许,刘正对其母说想要去超市买些东西,随后出了家门。超市离家没多少路程,可是过了2个多小时,父母仍不见刘正回家,情急之下给周围的亲戚和同学都打了电话,得到的回答是这晚谁都没有见到刘正。刘家人当晚11时45分向公安机关报案,次日通过电视台、报纸发布了大量的寻人启事。8月15日,刘家父母忽然接到大光路派出所电话:在城东干道大光路凯悦天琴工地上发现了一具男尸,很有可能是刘正。事后,回忆起当时血肉模糊的场景,刘父不由得闭起双眼。经警方检验得出结论,8月5日晚12点左右,刘正从该工地4幢17层楼顶摔下致死。尸体发现的时间是第二天早上6点,工地工人开工时发现。经调查,凯悦天琴系汉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熙地产”)所属楼盘,4幢竣工验收合格,但事发时尚未交付业主使用。要进入该幢楼,首先需通过单元门,而要到达17楼楼顶平台,还需通过两道门。刘正父母认为,事发当天该楼盘仍未交付,就属于建筑工地,汉熙地产对建筑工地有看管义务,刘正作为未成年人进入工地,汉熙地产应当劝说和阻止。未交付的高层建筑电梯未关闭,也无人管理,是属于严重失职行为,也是导致刘正得以进入该建筑物并坠楼的主要原因。汉熙地产未尽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刘正父母诉至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要求汉熙地产赔偿丧葬费10478.5元,死亡赔偿金24638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最终判决
2006年6月6日,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做出了民事判决。法院认为,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凯悦天琴楼盘4幢已经于2005年8月3日竣工,又未提供证据证明该幢楼仍由施工单位管理,故汉熙地产作为凯悦天琴4幢的建设方,对于该幢楼的管理存在明显疏漏,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汉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此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刘正父母56371.7元。宣判结束后,刘正父母一脸木然地在判决书上签了名,轻轻的问了代理律师一声:“我们可以走了吗?”,随后留给大家的是两个黯然的背影。
对话当事人
汉熙地产:同情但是依法办事
事后,汉熙地产公司的代理律师叶松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记者:对于结果如何看待?叶松:首先对于这起案件的发生我们表示同情。两原告认为该楼盘未交付,属于建筑工地,那么应该起诉建筑施工企业,两原告起诉我当事人属于主体错误;两原告是受害人的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也应付部分责任。而且,只有在失足的情况下,开发商或施工方或许有部分责任,但顶楼有高于1.4米的护栏,这个高度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失足无从谈起。另一方面,从案发那晚走出超市的时间一直到坠楼的这4个多小时里,没人知道他跟谁接触过,情绪是否有过大的波动。记者:凯悦天琴4幢8月3日已竣工,而被告又未提供证据证明该幢楼仍由施工单位管理,作为凯悦天琴的建设方,应有义务防止他人进入该尚未交付使用的楼房,事发当天,该幢楼的单元门未上锁,通往天台的两道门也未上锁,孩子坠楼死亡与被告的管理疏漏是否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叶松:在考察此案的过程中,对于致刘正死亡的诸原因之中,我当事方的管理疏漏行为属于较小的原因力,应承担与之相应的民事责任。
刘家:上诉换不来一声“爸爸”
作为一家的支柱,从事教育工作的刘父虽然痛不欲生,可是为了不让家人担心,仍然要强打精神,所有的眼泪只能是等到夜深人静一个人盖上被子偷偷地流。从刘正出事到现在,刘父一有时间就去宝华寺看看儿子。记者在法庭宣判后见到了刘正的父亲,微肿的眼睛,两鬓的白发无疑表明了他还未从中年丧子的哀痛中走出来,短短的交流,刘父几次深呼吸,努力控制着自己的声音,不至于颤抖。记者:对于结果接受吗?刘父:孩子都没了,对于我们来说还有什么接受不接受的呢。记者:刘正之前在学校人际关系如何?刘父:他是个很好的孩子,老师都挺喜欢他的,没听提过跟人结怨什么的。我在学校看到和他一般大的孩子就会更加想念他,没想到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记者:平常了解他的交友情况吗?刘父:他的成绩一直不错,上学的时候基本上是两点一线,没什么机会结交同学以外的朋友。记者:对于房产公司的解释怎么看?刘父:心里当然有疙瘩,从事发到确认孩子死亡用了8天,为什么推迟了8天才告诉我孩子坠楼死亡了?现场的脚印也采集不到,等我去找目击者时,当时的那批人都不见踪影,我还能证明些什么?记者:开发商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吗?刘父:你可以在网上搜一下,在楼盘质量投诉、物管投诉问题上每三家就有一家是他们的楼盘,他们当然推卸不了责任,更加没有任何理由推卸责任。记者:有没有想过上诉?刘父:孩子都已经不在了,上诉能换来他的命吗?每一次的开庭都只会让我们心里更难受,坐在法庭上的时候我只希望这件事根本就没有发生过,只是一场噩梦。等到噩梦醒了,就又可以看到孩子活蹦乱跳地过他应该过的生活,可是……记者:下一步打算怎么办?刘父:想尽快恢复平静的生活,无论如何,孩子不在了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所有事情也换不来他再回来叫我一声“爸爸”,不想再受到任何骚扰了,就让一切云淡风轻吧。
记者手记——
案件虽然已经告一段落,但记者却无法平静。一个15岁的孩子因为谜一般的原因离开了这个世界,不仅极大地伤害了他的父母,也让大家扼腕痛惜。此案中,开发商的管理疏漏固然是悲剧的原因,但孩子的父母未能及时发现孩子的异常状况,未能完全尽到监护人的职责,是不是也有过错呢?时至今日,虽然一切都已不可挽回,但善良的人们还是不由地会设想:如果每一个疏漏都能够堵住……刘正的不幸留给社会的是更多的深思与反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