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出台措施严禁乱收费等不正之风
本报讯(张敏)今后,凡公立医院发生严重乱收费行为的,院长一律先免职,再根据调查情况做出相应处理。昨日,省卫生厅出台《关于2006年全省卫生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意见》,今年我省将建立对医院医疗行为的巡查制度。定期开展医院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重点检查价格公示、费用日清单、使用一次性医用耗材加价与收费情况等。
严格实行门诊、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和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查询制,提高透明度,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
继续治理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开单提成、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等不正之风。
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进一步整顿医疗市场。要从源头上治理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铲除其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