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报网讯(记者王媛)按照相关规定,非住宅租赁手续费应按照租赁额的1%收取,而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南岗房屋租赁管理所却对一套年租赁额为1.2万元、1年租期的门市房收取了834元的手续费。面对业主的质疑,工作人员还列出了一个毫无法律依据的收费公式,业主张某为此向市物价局拨打了举报电话。
据了解,这套房屋是位于南岗区的一套33平方米的门市房。今年4月,业主张某到南岗房屋租赁管理所交纳租赁手续费时,工作人员要求业主交纳834元。业主当即对收费标准提出质疑,该工作人员就给业主列出一收费公式:建筑面积×地价×12个月×街道系数×0.01=417元。由于业主与同一承租人签的是两年租赁合同,故收取834元的手续费。对此,市物价局经营收费处有关负责人说,依据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住房以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住宅租赁手续费按租赁额的1%计收,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该业主的这套门市房应该按租赁额1.2万元的1%收取,手续费应为120元,南岗房屋租赁管理所这种做法属违规行为,这种收费公式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7日下午,南岗区房屋租赁管理所的工作人员来到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将违规收取的费用退还给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