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市市长姚引良辞职 王宏任代市长
本报宝鸡讯 (记者 杨晔)
2006年6月9日,宝鸡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姚引良辞去宝鸡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决定:王宏任宝鸡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王宏同志简历:
1954年8月生,男,汉族,陕西泾阳人,1971年1月参加工作,197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渭南纺织厂团委副书记,渭南团地委副书记,渭南杏林钢厂党委副书记,渭南纸箱板厂筹建处办公室副主任、筹建处主任,渭南华山造纸厂副厂长,渭南团地委书记;西藏那曲地区班戈县委书记,那曲地区行署副专员;宝鸡市副市长,2003年2月任宝鸡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