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中国证监会昨天表示,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从7月10日起,中国证监会将对七类人员实施严格的市场禁入规定。新颁布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将取代1997年3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施行的《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说,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将以事实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规定解读禁入期间——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在禁入期间内,除了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禁入证券市场的人员,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证券市场禁入决定后立即停止从事证券业务或者停止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禁入期限——分为三个档次最长终身市场禁入措施的实行,将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分为三个档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禁入证券市场3至5年;行为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或者在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等情节较为严重的,禁入证券市场5年至10年。对于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他措施——向社会公布并记入档案中国证监会同时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单独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一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并可同时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这位负责人表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中国证监会将向社会公布,并记入被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的诚信档案。
七类人员
一是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是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发行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是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内设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证券从业人员;四是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证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五是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六是证券服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和证券服务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七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内设业务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