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艳来源:
本报讯(记者张艳)昨天,北京化二发布公告,6月6日,中石化集团全资子公司燕山石化,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简称信达)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东方)分别签署协议,以总计33.0257亿元取得东方石化100%股权,借此成为北京化二实际控制人。
据悉,东方石化控股北京化二58.1%股权,为北京化二第一大股东。当初,东方石化由燕山石化、信达和东方三方设立,燕山石化持股16.46%,后两者以债转股方式分别持股76.91%和6.63%。
公告显示,6月6日,信达、东方与燕山石化三方签订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信达和东方分别将所持东方石化股权,总计83.54%,悉数转让给燕山石化,转让款33.0257亿元,中石化集团将用自有资金全部支付现金,中石化集团因此成为北京化二实际控制人。
记者采访北京化二董事会获悉,中石化集团承诺,将在年内完成北京化二的股改工作。除此之外,中石化集团在完成本次收购后,暂无具体方案和计划对北京化二进行主营业务、高管人员等的调整;暂时也没有明确方案和计划对北京化二进行资产重组。
分析人士预测,信达和东方作为资产管理公司,退出北京化二是早晚之事。其中,西南证券公司分析师张光宇表示:从中石化集团收编北京化二的行为上,可以判断北京化二不会停产,一是北京化二有一定品牌知名度,二是中石化收购后,有利于进一步整合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