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9日电(赵志雪记者万兴亚)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接连受理了五起投资者因投资林地引发纠纷起诉亿霖木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案件。
投资人之一郑女士诉称,2005年2月,亿霖木业通过新闻媒体,以进入社区、各类商场、展销会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资林地既支持国家绿化建设、又能获取高额回报”的宣传。 亿霖木业承诺投资后一年内为原告办妥林权证,否则将退还原告全部款项并给付利息。
郑女士等多次到亿霖木业进行考察、咨询,并参加了亿霖木业举办的各项推广会,详细阅读了亿霖木业提供的各种宣传材料,对亿霖木业介绍它在全国有多个分公司、多个育林基地及投资回报的承诺深信不疑。在得到亿霖木业有关办理林权证、给发票的承诺后,郑女士等于2005年3月1日向被告支付了林木款55500元。后郑女士等多次要求亿霖木业提供林权证、发票,并要求了解林木的生长情况,均遭被告拒绝。郑女士等诉至法院,要求亿霖木业返还林木款,并给付自交款之日至还款之日的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