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背着妻子放弃继承父母遗产,离婚后妻子要求分配该遗产时才得知真相。江北区法院认为当初男方单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有违婚姻法“平等处理权”规定,一审判决该放弃行为无效。互相告状牵出一个秘密协议
据法官牟宏称,原、被告是离异两年多的张芬和王刚。 由于他们在2003年11月离婚时未对房屋进行分割,今年初王刚诉诸法院,要求分割地处江北区、登记在前妻名下的90多平方米房屋。
得知自己成为被告后,张芬又反告前夫。理由是,他的父母在上个世纪去世时留下了一套房屋,房屋拆迁后获得30余万元的补偿款。她认为,公婆留下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她应该有份。
然而,该案在审理中,王刚却称他已经放弃父母的遗产,并和同胞兄弟签订了协议。为了搞清楚这个放弃遗产的协议,法院中止审理此案。再上法庭前妻要求分割遗产
张芬得知前夫秘密签订放弃协议,今年2月28日,她把王刚两兄弟告上法庭。张称,前夫的父母去世时没留遗嘱,前夫作为法定继承人,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但前夫却在去年3月没有征得她同意,就和其兄签订放弃协议,这个协议应当无效。
王刚却称,他仅对父母留下的房屋享有继承权,而不享有所有权,协议也白纸黑字写着:放弃继承权而不是所有权。他作为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根本不需要其他人同意。法院判定遗产也是夫妻财产
审判长徐建华认为,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因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刚、张芬离婚时未分割财产,王背着张单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有违婚姻法“平等处理权”规定,协议约定放弃继承是无效的。
徐建华称,继承财产权利的转移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王虽未实际占有、控制,但他已取得了权利。而该权利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夫妻双方应共同享有,夫妻离婚时和离婚后都可以分割。
目前,此案已上诉到市一中院。(当事人均为化名)记者 罗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