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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宝鸡讯(记者 张蕙)昨日,宝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决定:接受姚引良辞去宝鸡市市长职务的请求,王宏任宝鸡市代市长。
王宏简历
王宏,1954年8月生,陕西泾阳人,1971年1月参加工作,197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1980年1月至1984年9月,任渭南纺织厂团委副书记、渭南团地委副书记;1984年9月至1991年12月,先后任渭南地委村级整党办干事、渭南杏林钢厂党委副书记,渭南纸箱板厂筹建处办公室副主任、筹建处主任,渭南华山造纸厂副厂长;1991年12月至1992年3月,渭南团地委书记;1992年3月至1994年10月,西藏那曲地区班戈县委书记;1994年10月至1997年8月,西藏那曲地区行署副专员;1997年8月至2003年2月,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3年2月至今,宝鸡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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