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通讯员张建勋)今天是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为更好保护我省文化遗产,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开展文物资源普查,积极发展博物馆建设。
普查文物资源建立档案
《意见》提出,要开展文物资源普查,启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普查工作,对历史民居、临街店铺及公共建筑进行保护性修复,严肃查处违反保护规划、随意建设等各种破坏行为。3年内完成调查登记工作,建立完整的文物资源档案和数据库;到2010年,在对文化遗产资源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完备的文化遗产资源档案和数据库。
各设区市均将建博物馆
《意见》同时提出,要积极发展博物馆事业,鼓励设立非国有博物馆。到2010年,每个设区市都要建成一座功能完备的博物馆,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填补博物馆门类空白和体现行业特性、区域特点的专题性博物馆。加强民族民俗类博物馆建设,抢救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和民间手工艺。提高博物馆服务水平,坚持向未成年人等特殊社会群体减、免费开放。
加强“老活儿”研究和保护
《意见》提出要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状况,加强研究,建立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和数据库,建立省和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