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0日电6月10日是我国首个文化遗产日,今年的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省擅自拆除列入保护名单的建筑、盗掘古遗址和古墓葬、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用途等破坏文物现象十分严重。 专家呼吁: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大文物保护工作的执法力度,制止破坏文物的行为已迫在眉睫。
2004年年底,在我省五常市冲河镇就发生一起用探测仪盗掘文物事件。当时村民盗掘出的是一口口径为70厘米的金代军用六耳铁锅,铁锅中盛有百余斤的金代铜钱。其中金代六耳铁锅以及金代铜钱均为国家三级文物。金代铜钱至今未找回;2005年12月,宾县兴起“挖宝”热。一些农民利用探测仪盗掘金代文物,其中包括口径为50厘米的金代六耳铜锅、口径约在20~30厘米的金代六耳铁锅和铜镜等;2006年5月12日,在松花江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区内,由于重型机械碾轧,现场深约一米的文化层被破坏,造成大量古遗存科学信息丢失,给该遗址的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来自省文化厅文物保护部门的数字显示,目前我省已发现文物遗存4500余处,我省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达2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1处、市县级391处,馆藏文物及标本21万件,各类博物馆99座。根据初步统计,我省从1998年以来先后发生过哈同公路施工,沿途破坏8处汉魏时期遗址;哈大公路施工,破坏双城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车家城子金代古城”;松花江干堤加固,破坏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金代郎君城”;齐齐哈尔市政府擅自拆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清代将军府”;黑河市政府擅自拆除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马占山故居”;齐甘公路破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桥南遗址”等几十起文物遭破坏事件。
文物破坏事件居高不下,主要是因为个别人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观念和意识淡薄。据黑龙江省文化厅文物保护处处长盖立新介绍,以屡屡发生盗掘文物事件的五常、宾县等地为例,村民由于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在金钱小利益驱动下,致使盗掘事件屡禁不止。由于盗掘者违法而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盗掘活动愈演愈烈。另外,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机构层次总体偏低也成为文物破坏的主因素。据统计,全国已有县级以上的文物行政执法机构807个,专兼职执法人员4279人。而我省只有一个尚未挂牌的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处,和法律赋予的执法职责和规定的任务有较大差距。
盖立新处长表示,要使我省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得以保护,最重要的是加强文物执法工作的力度,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时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大力保护文物的氛围。今后,凡是文物保护单位发生违法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文物部门未发现或发现不上报的,应在全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领导责任。另外,还要依靠新闻媒体对违法事件给予曝光、广大群众对违法事件予以监督。公安、工商、规划、城建、环境、司法等部门密切合作,重拳打击破坏文物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