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06年6月7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对“富民联营养鹿”合同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欧阳铁球、雷佳惠、李德厚犯合同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1年和10年,并处罚金和剥夺政治权利。
1999年2月,被告人欧阳铁球在湘潭市发起成立湘潭市富民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之后又采取欺骗措施在湘潭市工商局骗取了公司登记。欧阳铁球于2001年、2002年先后两次申请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联营养殖梅花鹿及相关产品开发。在之后3年时间内,欧阳铁球伙同雷佳惠、李德厚等人以联营养鹿为名,诈骗1110户农户3700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欧阳铁球、雷佳惠、李德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何 舟 向珍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