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俊玲 通讯员 刘付辉
本报讯使用不到一个月的电动车,就是充不上电,而更换的新电瓶,却是破旧的“厂家替代品”。2日,在福山消协的调解下,消费者吴女士最终获得商家赔偿的一个新电瓶。
家住福山区的吴女士今年5月初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开始行驶时还算正常,但最近却发现电瓶的耗电量逐渐加大,有时充4个小时的电,只能行驶几公里的路程。 经维修人员检查,鉴定为电瓶有问题,当场给她更换了电瓶内的电池组。
谁知,使用不到一周,又发生同样的问题。吴女士只好再次找到商家,要求维修人员当场打开电瓶盒进行检查。吴女士意外发现,被更换的电池外表早已磨损得没有任何标记,既看不出生产厂家的名称,也看不到出厂日期,当即提出质疑。维修人员答复说:“这是厂家提供的替代品,比新电瓶质量都好。”吴女士要求为其更换新电瓶,或者对原来使用的电瓶进行修理继续使用,但遭到拒绝。一怒之下,吴女士投诉到福山消协。经多方调查取证,商家最终赔给吴女士一个新电瓶。
据消协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品种繁多,产品和服务质量良莠不齐,因电瓶质量问题而引发的投诉高达80%以上。
引起投诉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虚假标注。个别电动车的生产厂家对车的功率夸大宣传,尤其是利用消费者对电瓶容量无法检测的弱点,虚标、夸大电瓶容量。在短时间内电瓶效用还可以,但三四个月后电瓶衰减很快,使用寿命大大缩短。二是偷工减料、降低成本。有些商家为了降低成本,故意从一些小企业购进翻新、劣质电瓶,造成电瓶质量不高,功率普遍不足。三是拼装或假冒名牌电瓶,使用价格低廉的废旧铅和硫酸“拼装”电瓶,造成电瓶因杂质太多而反应不充分,缩短使用寿命。
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车时,首先要特别注意电瓶容量、行驶里程和使用寿命。
要尽量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质量好的品牌电瓶。同时,还要注意查看电瓶出厂日期及是否原装配套。特别是单独购买电瓶时,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以便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每次维修时要督促维修商做好记录,以免出现质量纠纷时无证可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