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6-10 8:30:32据《检察日报》5月31日,云南省检察院一名办案检察官接过云南省高级法院送达的终审裁定书,轰动一时的昆明市原副市长平愚山渎职犯罪案就此尘埃落定。
2001年,时任昆明市财政局局长的平愚山在没有被事先提名的情况下,当选为昆明市副市长,成为当地政坛上主要靠群众推举而被提拔重用的一名领导干部。
当时,人们有口皆碑的是,平愚山在任市财政局局长期间,使昆明市的财政收入不断增长,特别是为1999年“世博会”的成功举办作出了较大贡献。
但2002年7月,昆明市国库券交易部门有关人员涉嫌渎职案,被有关部门移交昆明市检察院立案查处。昆明市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时任昆明市副市长的平愚山已涉嫌玩忽职守罪,并于2005年3月19日下午将其传讯。
然而,随着案件查处的深入,平愚山案却显示出其独特之处: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却没有查出个人贪污受贿的行为。
作为副市长的平愚山,他的家庭摆设十分普通,与一般工薪阶层没有两样。在办公室,同样没有查到任何值钱或是有价值的东西。
一位领导称,这是一件没有装腰包的渎职犯罪。检察机关进一步侦查情况也表明,在平愚山违法犯罪行为中,的确没有为个人牟取私利的行为存在。
据调查,平愚山在未对云南省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进行了解,未经集体研究,未请示昆明市政府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财政制度的各项规定,擅自决定在工行信托公司开设存款账户,将财政预算外资金5000万元存入工行信托公司。
平愚山在分管昆明市国库券交易部工作期间,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交易部出售虚假国债和对外投资、借款行为长期放弃监管,对交易部多年来为非法筹集资金而连续销售虚假国债的问题长期严重失察,造成国家巨大损失。
2006年2月,昆明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平愚山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一审宣判后,平愚山不服,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