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对部分行业实行石油价格补贴,4亿补贴款已下拨
粮农每年每亩可获7元油补
本报讯(南方日报记者朱桂芳 通讯员范小花)记者昨天从省财政厅获悉,根据国家近期出台的对受成品油价格影响而实行的财政贴补政策,我省相应地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因成品油调价而增加的支出给予补贴。 据悉,今年第一次石油提价贴补资金43712万元已于5月下拨到地市财政部门;第二批石油提价的财政贴补资金经省政策批准后将很快下拨。
据悉,财政部门采取了几大措施:
落实补贴工作责任制。明确补贴范围。具体补贴对象包括种粮农民(含农场种粮职工)、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部分城市出租车司机。
简化补贴办法。综合考虑石油提价后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的增支因素,对2006年(含石灰岩地区因自然条件无法播种水稻而播种的玉米、番薯)的全体种粮农民按每年每亩7元给予综合直接补贴;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渔业、林业、城市公交行业的补贴对象,按3月、5月两次石油提价幅度、核定用油量(或渔船功率数)、补贴时间等因素给予补贴;对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通过免收客运附加费给予补贴;对因调整运价未到位期间出租车司机的增支以及运价调整后短期内乘客人数减少影响出租车司机收入下降部分,结合地方实际给予临时性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