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云南省检察院一名办案检察官接过云南省高级法院送达的终审裁定书,标志着曾经轰动一时的昆明市原副市长平愚山渎职犯罪案就此尘埃落定。
此案从查办至判决历时四年,办案程序在有条不紊中进行,没有受到任何办案干扰和阻力。 办案检察官认为,此案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因为,不为私利的渎职犯罪,很可能在手握重权的官员中发生,当事人却浑然不觉。
口碑不错的副市长被传讯
2001年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上,时任昆明市财政局局长的平愚山在没有被事先提名的情况下,当选为昆明市副市长,成为政坛上主要靠群众推举而被提拔重用的一名领导干部。当时,人们有口皆碑的是,平愚山在任市财政局局长期间,使昆明市的财政收入不断增长,特别是为1999年“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做出了较大贡献。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刚上任副市长不久的平愚山,出其不意地被当年一个经济要案牵出,不知不觉进入检察机关的办案视野。2002年7月,昆明市国库券交易部有关人员涉嫌渎职案,被有关部门移交昆明市检察院立案查处。昆明市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时任昆明市副市长的平愚山已涉嫌玩忽职守罪。2003年6月,云南省审计厅对平愚山担任昆明市财政局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审计厅认为,平愚山对两大事件负有责任:昆明市财政局在云南省金旅信托公司(原云南省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存款”5000万元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昆明市国库券交易部销售虚假国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2003年11月14日,云南省检察院决定对平愚山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2005年3月19日下午,昆明市政府大楼出现了几名身着检察制服的人员。他们径直走向平愚山的办公室。这是云南省检察院一名副检察长带着办案检察官正式出现在平愚山面前,他们宣布其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依法传讯。
家里最值钱的东西就是书
随着案件查处的深入,平愚山案却显示出其独特之处: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却没有查出个人贪污受贿的行为。
在检察机关对平愚山采取强制措施的第二天,办案人员对其进一步侦查。首先是对平愚山的住宅和办公室进行搜查。结果是,作为副市长的平愚山,他的家庭摆设十分普通,与一般工薪阶层没有两样。在办公室,同样没有查到任何值钱或是有价值的东西。紧接着是围绕平愚山的家庭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最先是查询其银行存款。办案人员通过公安户政管理部门调取平愚山及其近亲属的户口档案资料,作为银行存款查询的范围,然后到各个重点银行进行存款查询,发现平愚山一家三人在上述银行的存款仅9万元,其他人员中未发现有巨额存款。其次,调查其主要家庭财产。办案人员调查发现平愚山夫妻在昆明共有两处房产:单位房改福利房一套,购买总价6.68万元;2004年9月28日购买的商品房一套,总价50万元,25万元首付款是从其家庭存款中支付,另外25万元通过建设银行办理了十年期按揭。通过调查未发现平愚山夫妻有汽车等其他大额财产存在。
平愚山工作之余最大的爱好便是读书,他的家里摆满了各式各样图书。负责执行搜查任务的一名办案人员曾开玩笑说:“没想到,平副市长可能最值钱的东西就是书。”也许因为这样,平时得到平愚山重用的人似乎都是和他志趣相投的人,比如间接致使平愚山走向犯罪道路的郑在春等人,最大的爱好也是藏书、爱书,家里摆放的书同样琳琅满目。
病房擅自敲定5000万存款
既然案件不是因为谋取私利引起,也可以说是不为贪欲而引起,那么,是交友不慎?还是用人不当呢?
1995年4月15日至21日,平愚山因病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这期间,却促成一桩经济要案的发生。一天,云南省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刘来宝为解决公司缺乏资金的困难,到病房同平愚山商谈,请求平愚山将昆明市财政局的资金存一些到云南省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平愚山当场欣然同意。在未经局领导集体研究的情况下,平愚山直接将局预算处的有关二人叫到病房,交待二人具体经办,叫他们同对方签订一个“存款合同”。二人见平愚山已决定,便于1995年5月25日将分配来的“昆交会”场馆建设费收入人民币5000万元,从昆明市财政局在昆明市国库的预算外资金账户上拨付到云南省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的账户内。之后,平愚山代表昆明市财政局同云南省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签订了“存款合同”,约定存款月息为5.1‰,存期不定,在财政局需要资金时对方要保证将借款归还。
1997年昆明市审计局在对昆明市财政局进行审计时发现了此情况。但此时云南省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却以资金短缺为由,仅于1997年4月归还1000万元本金,1999年3月又归还了893.7万元。2004年3月,云南省审计厅经过审计认定:经过债务人清算,昆明市财政局净损失为1466万余元。
财政局长监管职责“空转”
如果说平愚山在财政局资金存款事件上的犯罪是属于“乱作为”,那么在昆明市国库券交易部销售虚假国债事件上的犯罪则属于“不作为”。
1994年9月,昆明市财政局任命郑在春担任交易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现郑在春已被云南省高级法院二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郑在春主持交易部工作以后,为扩大交易部的经营规模,赚取更大利润,先后以向昆明市财政局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经营。同时,交易部违规将已卖出并代为保管的债券9361万元借给外省部分证券机构以赚取占用费,造成大量资金在外难以收回。1995年以来,交易部超出营业范围,违规使用国债经营资金,先后投资兴建了西双版纳凰苑大酒店,组建了云南东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东陆典当行等经济实体。交易部先后违规以借券、出借资金的方式将国债经营资金借给东陆公司、东陆典当行等单位和个人。之后东陆公司、东陆典当行又以投资、借款等方式将这些资金流向60多家单位和个人。经司法会计鉴定,截至2003年12月31日,昆明市国库券交易部投资和未收回债权2.53亿余元,其中3012万余元已形成损失,其余2.23亿元至今没有追回。
由于以上违法违规经营,致使无资金保证即将到期国债的柜台兑付。为解决这一问题,昆明市国库券交易部自1997年起自制“代保管凭证”或重复开具“代保管凭证”,出售空国库券2.77亿余元,即向社会销售虚假国债。据查明,截至2001年12月31日,尚有国家债券本息2.94亿余元无资金兑付。
未贪分文的副市长被判刑
2005年5月31日,经云南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终结,平愚山案被移送审查起诉。2005年9月28日,昆明市检察院就此案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平愚山涉嫌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2006年1月,昆明市中级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站在被告席上的平愚山矢口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辩称一切都是由于特殊的原因和我国的历史条件造成的。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平愚山在担任昆明市财政局局长期间,基于使财政资金增值的动机,违反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的管理规定,将5000万元预算外财政资金存入信托公司,造成142.3万元至今未能收回的后果,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照现行刑法则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被告人平愚山行为时的主观动机及当时的具体情况和案发后确有认罪、悔罪态度,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之规定可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同时还认为,被告人平愚山在任昆明市财政局局长期间,未按规定认真履行对国债发行、交易的监督和管理职责,致使昆明市国库券交易部的非法经营行为长期得不到制止,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直接原因是交易部及其负责人郑在春等人的违法犯罪活动,故对被告人平愚山依法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其有较好的认罪、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今年2月,昆明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平愚山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一审宣判后,平愚山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云南省高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在其位而不谋其政庸官逻辑也是贪污
清代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里有一个故事:一位官员死了去见阎王,自称清廉,所到之处只饮一杯水,不收一分钱,自认无愧。不料,阎王却训斥:“不要钱即为好官,植木偶于堂,并水不饮,不更胜公乎?”官员辩解:“某虽无功,亦无罪。”阎罗王又言:“公一生处处求自全,某狱某狱,避嫌疑而不言,非负民乎?某事某事,畏烦重而不举,非负国乎?三载考绩之谓何?无功即有罪矣。”
这个故事是对古代庸官入木三分的刻画。在当今,也有这样一些庸官,不思进取、因循苟且、饱食终日、义不及言、推诿责任,对人民群众的疾苦不问不闻,庸庸碌碌,浑浑噩噩,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虽然这些人没拿一分赃款,没干什么违法乱纪的事,却贪污了自己为人民服务的职责。同样的环境,同样的勤劳百姓,为什么在不同的人领导下,有着云泥之别?在其位而不谋其政,不能多干群众急需的事、群众受益的事,也没有多干打基础的事和长远起作用的事,使一方百姓无法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发展带来的经济、文化和政治利益,这不是贪污是什么?
平愚山两项罪名都与他的职务行为有关。但他与人们印象中的“贪官”有所不同,因为司法机关经过依法程序得出结论,曾位居云南省昆明市副市长职位的平愚山虽然渎职案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却未查出贪污受贿犯罪。如果说平愚山在财政局资金存款事件上的犯罪是属于“乱作为”,那么在昆明市国库券交易部销售虚假国债事件上的犯罪则属于“不作为”。即使没有为自己谋取私利,但作为手握重权的政府官员,乱行使权力或不履行职责,造成公众利益的损害,那也是莫大的腐败。综合《检察日报》、《国际先驱导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