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启事”起歹意假“寻人”真骗钱
钟某被判刑
深圳商报记者于瀛包力通讯员郑丽
本报讯“你要找的王某被传销公司扣押,要拿6000元才可以把他放出来。”日前,钟某涉嫌利用寻人启事进行诈骗,被龙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3月7日,杨某在《深圳晚报》上刊登了一则寻人启事,其大概内容是:“王某,男,二十余岁,于数日前出走,如有见到者请联系×××。”本是一条普通的寻人广告,却让钟某认为找到了发财的机会。
经过一番思量,钟某用手机多次向杨某发送信息,谎称出走人王某正被一家传销公司扣押,随时会受到殴打和虐待,要求杨某向其支付6000元赎金,才可以放出王某。救人心切,杨某及王某的家属见到钟某的欺骗短信,遂陆续向嫌疑人钟某指定的银行卡存进2600元,并提出要与王某通话,但钟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搪塞。感觉事有蹊跷,王某的家人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之后,钟某被警方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