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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晚报网6月10日讯(记者罗亲彪陈小毛)9日,我省政法系统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就部分屡屡上访的案件当面向当事人了解情况。省政法委书记钟文,市委副书记高锦全等上午来到秀英区、农垦局、琼山区详细了解了4宗久拖未结的案件。
我市市区两级政法机关9日均设点接访。上午,秀英区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接访下沉活动在区检察院一楼大厅举行。市检察院检察长张甲天率秀英区公检法司“一把手”面对面接待信访群众。
市检察院检察长张甲天说,与去年大接访中群众反映的大案、刑案、命案、久拖未决案多相比,在今天的接访中,群众大多反映的是经营纠纷、邻里之间争路争地纠纷等问题。据统计,9日我市市区两级政法机关共接访案件112宗,接待群众306人。
自首嫌犯畏罪再次潜逃
市政法委督办一起10多年前故意伤害案
海口晚报网6月10日讯(记者 罗亲彪):
案情回放
:1994年12月10日晚10时,陈创系、王录万、杜建积因抓小偷的事与秀英区新海乡荣山寮村庞家发生争吵。12月11日,陈创系、王录万、杜建积等人持刀、斧等凶器将庞金波、庞金利、庞金志、王继东砍伤。打斗中陈创系、王录万也受伤。
12月12日,秀英公安分局以伤害案立案侦查,1995年4月5日秀英公安分局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在逃的陈创系、王录万、杜建积3人,但此时3人已潜逃。1996年5月28日陈创系、王录万、杜建积向警方投案自首。1996年7月24日秀英公安分局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公诉部门审查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多次退回秀英公安分局补充侦查。1996年11月19日,秀英公安分局进行调解并对此案作了撤案处理。
从此,被害人家属多次上访,在去年9月政法部门开门大接访中,政法委书记钟文对此案亲自批示,要求公安机关重新办理。现在此案已得以重新认定,王录万、陈创系、杜建积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其中1人已被逮捕,案件在起诉阶段,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在逃,警方在全力缉拿。
9日上午,钟文等领导再次听完案情汇报并会见受害人家属,听取他们对案件的诉求后,钟文强调,对此案公安机关必须组织警力尽快抓捕在逃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公诉机关法院要尽快依法作出判决。市委副书记高锦全也当场作指示,责成相关部门对此案列出时间表限期抓拿在逃犯罪嫌疑人,限期结案,由市政法委督办跟踪此案,结案后及时向市委及省委政法委汇报。
法院院长接访158人 80宗案件得到受理来自三亚崖城89岁的陈阿婆反映情况。记者 郑文强 摄
海口晚报网6月10日讯(记者郑文强特约记者李顺成)9日下午4时许,最后一名来访群众带着满意的微笑走出了三亚城郊法院大门,至此,省高院开展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下沉活动顺利结束,共接待群众158人,受理案件80宗。省高院此次的接访分刑事审判组、执行申诉复查组、民商行政审判组三个组进行接访。省高院院长曾浩荣、副院长张光琼接访了上访群众。
胜诉港商自制锦旗
海口晚报网6月10日讯(记者 罗亲彪):
案情回放
:原告海南永胜兴工贸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南德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位权纠纷一案。海口市中院经缺席审判,于2002年10月24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支持永胜兴公司的诉讼请求。省检察院于2004年1月6日向省高院提出抗诉,省高院于2004年1月13日作出民事裁定指定海口中院对本案再审,海口中院经开庭审理2004年1月26日作出民事判决,德海公司不服该判决,向省高院提出上诉。
去年大接访中,德海公司总经理、港商陈伟健向省委政法委书记钟文反映,法院对此案的判决错误,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请求省政法委跟踪监督该案(该案当时在省高院再审),钟文批示:请省高院依法督察,省政法委督办。省高院对该案组织了听证,并于2006年2月18日作出终审判决,撤销海口中院民事判决,驳回海南永胜兴工贸有限公司对海南德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9日上午,港商陈伟健亲自制作了一面写着“依法监督,维护正义”的锦旗送到钟文手中,并一再感谢政法部门给他一个公正的判决。(来源:海口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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