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由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载文章说,改革开放以来,从1985年到2003年,国家曾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进行过8次调整,不同职级公务员之间的工资差距,由1985年的10.2倍缩小到目前的6.6倍。 从工资收入上看,中国公务员工资水平差距并不大,但在实际运行中,仍然存在五个突出问题。
一是地区差距较大。特别是在老少边穷地区,公务人员不仅工作条件艰苦,而且收入水平低。二是部门差距大,权力大小不同的部门,差距两三倍,甚至高达五六倍。三是收入与个人贡献背离,许多部门仍然存在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现象。四是基本工资之外存在名目繁多的各种补贴、津贴,计算过于复杂,导致名义收入与实际收入差距甚大。五是公务员平均收入偏低。
据有关部门资料反映,在美国、日本、法国、越南、古巴等国家以及香港、澳门地区,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普遍高于本国(本地区)的社会平均收入水平。2003年第8次调整工资后,各级公务员年平均工资为15487元,在全国10多个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中,排名处于中下位次。随着近几年城镇职工收入的提高,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对更低。由于体制转轨存在的制度漏洞,偏低的工资收入,助长了贪污腐化,不利于公务员队伍的稳定。(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