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抢出租车做“人质”再对司机进行敲诈刘峦刘柏岭李思刚
新报讯记者刘峦通讯员刘柏岭李思刚日前,两名抢劫出租车疑犯在作案得手后,又对司机实施敲诈。本市蓟县警方立即进行侦查,将疑犯擒获。截至昨天,疑犯已经被依法批准逮捕。
2006年5月3日23:00,公安蓟县分局接报,蓟县城内李某某的“长安”出租车在城内东关环岛被两名年轻男子租乘,行至桑梓镇张辛庄村西时,两名男子用砍刀、匕首威逼司机,并用绳索、胶带将其捆绑封住嘴、眼,然后在桑梓镇大许庄路口将李某某扔到路边沟内,抢走“长安”面包出租车和CECT手机一部、现金130元。
接到司机报警后,蓟县警方迅速布控查缉被抢车辆,分局刑侦支队政委陆福永带领技术、刑侦六大队侦查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连夜详细了解情况。经确认,两名犯罪嫌疑人中一人大约20岁,身高1.75米左右,体态较瘦,背一个黑色帆布包,本地口音;另一嫌疑人大约18岁,身高1.70米左右,体态中等,穿迷彩装,为内蒙赤峰一带口音。同时被抢司机还反映,两犯罪嫌疑人在将其扔下车前告诉他“我们要钱不要车,用钱换车”。
参战民警根据线索判断,嫌疑人可能在河北省三河市一带活动,据此,办案刑警将工作重点转向三河市。5月4日中午,按照办案刑警的安排,被抢司机依计拨打被抢手机与犯罪嫌疑人联络,取得了嫌疑人提供的署名为“王某某”的农行“金穗通宝”银行卡号码。同时嫌疑人在电话中再次威胁司机不准报警,并扬言如果不在当天14:00前将3000元钱打入指定账号,将毁掉其“长安”汽车。刑警分析嫌疑人急于拿到现金,必然要在市区内活动,随后边查证边加大在市区内的巡查力度。
2006年5月4日深夜,一路巡查民警在102国道路段突然发现被抢车辆正停在路边,车内有两名可疑男子。为确保抓捕行动万无一失,布控人员迅速集结统一行动,快速将被抢车辆团团围住,车上两名可疑男子猝不及防束手就擒。经对车辆搜查,发现了被抢的手机以及部分作案工具。连夜突审证实,车内两可疑人正是实施此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李某某,其中李某某为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人。
证据面前,两人交代了因欠债预谋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原来,李某某的哥哥曾和赵某一起在三河市打工,一个月前离开时请赵某照顾其弟。今年4月28日,李某某在三河市内一网吧打架伤人,经赵某出面调解后许诺赔偿对方2000元,并写了欠条。之后,为了弄钱,两人预谋到蓟县租车抢劫,并于5月3日在三河市农行办好“金穗通宝”银行卡,携带砍刀和匕首赶到蓟县,在城内购买了绳子、胶带、手套、帆布包等工具,后实施抢劫,得手后再行敲诈车主的犯罪事实。当夜凌晨,刑警至三河市两嫌疑人租房处搜查,提取了两人作案用的砍刀、匕首等作案工具,随后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目前两名嫌疑人经检察机关批准已被逮捕。
<责任编辑:刘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