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去年8月6日上午,梁平屏锦渝江农贸市场内,罗某与渝江市场摊位租赁人廖某夫妇,因争摊位发生纠纷。罗持刀欲砍廖某之妻田某。
市场工作人员王某等出面制止,罗某不服,在另一摊位抓起一把剥切刀掷向王某,结果把到市场来买肉的华永堂误伤,致华伤残。 事发后,罗某外出下落不明。华无辜受伤害后,把罗某和市场告上法院。
法院判决
梁平法院审理认为,市场的经营管理人应在其能够防范和制止损害的范围内,对进入市场的消费者尽安全保障义务,虽然市场并无过失,但基于直接侵权人下落不明的情形,市场就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院近日判决:罗某直接赔偿华某1.36万元,市场补充赔偿华某9082元。市场补充赔偿后,可全额向罗某追偿。
律师点评
市律协张世强律师:首先,本案肇事方应承担责任,市场方未有直接侵害行为,但市场方有义务妥善管理市场进行。顾客进入市场消费而无辜受伤,其本身没有任何过错。所以,在肇事方失踪的情况下,市场方应先行补充赔偿,然后再行使追偿权,对市场方因本案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
本栏稿件由晨报记者 杨野 文创 李澜采写
来源: 华龙网 2006-06-11 05: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