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把家里老人送到养老机构里安享晚年,还得签个“亲情协议”,协议规定:每月必须探望老人1次,在国内的每周通电话至少2次以上,在国外的每星期通电话至少1次。记者昨日了解到,广州友好老年公寓已经开始了这项业务,在全国养老机构首开先河。
前天上午,81岁高龄、家住白云区的孙大爷在两个儿女的护送下住进广州友好老年公寓安享晚年,孙大爷的儿子孙先生在广州友好老年公寓为老人办理入住手续时,除签订了孙大爷《广州友好老年公寓入住托养合同》之外,还签订了一份《广州友好老年公寓入住托养亲情协议》,也叫补充协议。
该亲情协议上详细规定了孙先生和家人必须每月至少来广州友好老年公寓探望孙大爷1次,并且每个星期还必须和孙大爷通电话1次以上。孙先生一看完该协议很爽快地签上了自己的姓名。
据介绍,从6月5日起,凡新入住广州友好老年公寓的老人在入住时,作为入住的老人和其儿女都要签订一份附加的《亲情协议》。
“家人精神上的关怀与养老机构日常生活照顾护理同等重要。”广州友好老年公寓常务经理张慧清介绍说,入住托养合同主要是日常护理与经济方面的,未牵涉到老人的探视权和亲情方面。这一份“亲情协议”是对入住老人的儿女们一种履行亲情义务的督促和提醒。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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