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记者昨日从纪念重庆有电100年暨2006年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上获悉,我市目前正制订《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管理办法》,今后凡是能源浪费严重的企业,将遭处罚并被曝光。
我市有电始于1906年(清光绪32年),时任重庆商务总会总理的李耀庭在七十大寿之日,府院内亮起50盏电灯,从此古老渝中有了第一束电光。 目前我市电力供不应求。
市经委副主任马明媛说,我市目前正在抓紧制订《重庆市单位产品电力消耗限额》、《重庆市单位产品煤炭消耗限额》、《重庆市单位产品燃气消耗限额》等限额管理办法。今后,将对高耗能和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专项检查和监控,重点检查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对节能先进典型企业给予表彰,对浪费严重的企业进行处罚并曝光。(晚报记者冉启虎吴子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