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和交通补贴;服务单位招人优先接收;报考公务员有优惠政策;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优先考虑。
本报济南6月10日讯 9日,山东省《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办法》正式出台。 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我省每年将招募20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到乡镇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招募计划侧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此项计划招募对象主要针对省内普通高校和本省生源外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招募专业主要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教育、经济类为重点,同时优先招募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高学历毕业生、已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以及优先安排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将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高校毕业生自行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填写报名表。
“三支一扶”大学生享受生活和交通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服务县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服务期满后,“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各级人事部门要建立人才库,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单位补充人员时,应优先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时,特别是乡镇中小学、卫生医疗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在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时,将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招聘这部分大学生。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硕士研究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自主创业的,享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就业后不再实行见习期。凡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评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