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不久前的一次调研中发现,在服务民企、分流干部的名义下,由地方党委、政府以行政命令推动的公务员“民企挂职热”正在全国各地兴起,被派到民企“挂职锻炼”、“提供服务”的干部职级不变,编制不变,待遇不变。
如此举措,遭到了人事专家们的质疑。接受采访的有关人士指出,这是严禁公务员经商大背景下的“新变种”,与《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是相悖的;公务员带着权力进市场,极易造成官商不分,催生“新红顶商人”,进而损害市场公平。
《瞭望新闻周刊》的调研表明,公务员到民企挂职,确实为带动民营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受到了企业欢迎。但是,采访中也有一些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公务员带职“下海”,经营业绩与政绩挂钩,原有的关系网、人情链、政府内部信息等都成为特殊优势,其在企业工作中的“非市场化因素”不可低估。
一些民营企业家议论说,公务员带着权力进市场容易官商不分,在某种程度上会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因为能够拉到政府公务员来挂职的民营企业毕竟是少数。
对公务员“民企挂职热”提出质疑的专家,主要是从现行法律法规的角度而指出的。今年1月1日施行的《公务员法》规定:“党政干部不得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专家彭宗超博士分析指出,这些民企挂职公务员在机关仍保留公职,公职就是权力,法律要求的“官商分离”,着眼点应在分离权力,只要公务员的权力没丢,不管是兼职还是挂职,本质是一样的,都存在权力寻租的可能。
对于是否可能催生“新红顶商人”?河北行政学院长期研究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常务副院长刘日说,“红顶商人”现象在我国由来已久。上世纪80年代末,一部分握有实权的官员想下海经商,又不愿丢掉铁饭碗,就保留公职参与经商活动,成为改革开放最早的“红顶商人”。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政府机构进行分流精简,一部分单位便出资设立经营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安置分流人员。而分流到这些企事业单位的人,由于具有浓厚的政府背景,在经营上拥有同行所不具备的竞争优势,成为另一种形式的“红顶商人”。他认为,目前旨在推动经济发展的新一轮公务员“民企挂职热”,又催生了“新红顶商人”,而且呈蔓延之势。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