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中国正式进入WTO谈判,同年4月1日,中国对进口汽车关税第一次进行了调减,排量3.0升以下的汽油轿车关税降为110%,3.0升及以上排量关税降为150%,各自下降了70个百分点,迈出了与国际接轨的第一步。
1997年10月1日,进口汽车3.0升排量上下的汽油轿车,税率分别降至100%和80%。
2002年1月1日起,发动机排量在3.0升以下的轿车,关税降到43.8%,3.0升以上的降到50.7%。
2003年1月1日,排量3.0升以下的进口汽车关税降到38.2%,3.0升以上降到43%。
2004年1月1日,排量3.0升以下的进口汽车关税降到34.2%;3.0升以上降到37.6%。
2005年1月1日,进口汽车关税降到30%,汽车零部件关税也下降到13%。
2006年1月1日,进口汽车关税从30%下调至28%。
2006年7月1日,进口汽车关税最终将下降到25%,零部件平均关税降到10%,与国际市场基本接轨。(仅供参考,以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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