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消息去年震惊全国的兴宁矿难矿主及管理人员等18名被告人,6月5日在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出庭受审。由于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庭审从5日开始一直持续了数天。2005年8月7日,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兴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21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725万元。
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显示,这个年产15万吨的煤矿竟然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检察机关指控矿主曾云高犯有非法采矿罪。曾云高在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长期组织非法开采煤矿。兴宁市工商部门在2004年10月和12月2次发出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和责令停止经营活动的通知,但是曾云高为了牟取暴利,继续非法进行煤矿开采。(刘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