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市县的各项专项转移支付及财力补助,已由1999年的46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83亿元,确保区域分配的平衡和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庞月妘是广西博白县永安镇的干部,5月中下旬,她领到了当月920多元的工资,这里边包括了基本工资和生活补贴。
庞月妘感慨地说,这要放在6年前,别说生活补贴了,每月500元工资常常都不能按时、足额领取,一般情况都得拖上一两个月。这种拖欠干部职工工资的情况,不仅仅发生在永安、博白,6年前,广西共有65个县(市、区)累计欠发干部职工工资达15亿元。
经济年年发展,财政年年增收,工资却发不出。为什么?广西区党委、政府在一系列调研后,开出的“方子”是:理顺财政纵向和横向两个分配关系,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调整理财思路,确保分配公平
2000年,针对财政困难日益加剧,财政职能不断弱化的问题,广西区党委、区政府从理财观念、理财办法和财政工作思路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决心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缓解基层财政困难。
思路理清后,广西大刀阔斧地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确保区域分配的平衡和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调整自治区对下财政体制,增强市县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的自给能力和保发工资能力。2001年起,自治区政府通过对财政体制的微调,每年增加市县财力4亿元以上。2005年,为了进一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自治区政府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了对下财政体制,由过去两年一个转移支付改变为一年一个转移支付。
加大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增加各级财政保发工资的基本财力。自治区对地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由2000年的10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25亿元,增加了15亿元。通过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绝大部分县(市)的人均财力都达到了1.8万元至两万元之间,有力地确保了干部职工工资的发放。
自2001年起,广西当年不再发生新的欠发工资现象,并消化历年陈欠近4亿元。
加大补助力度,缓解市县困难
上林县是自治区级贫困县,2000年该县干部职工月均工资虽然只有600多元,但常常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县长陈文儒说,自从自治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后,现在不仅每个月都可以按时足额发放干部职工的工资,而且干部职工的月平均收入增加到了900多元。记者了解到,自治区每年财政转移支付给上林县的工资资金近8000万元,约占该县干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3。
工资有了保障,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也得到鼓励,上林县的县域经济如今不断发展,今年5月,上林县被广西区党委、区政府授予“2005年度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奖”。
据广西区财政厅厅长苏道俨介绍,自治区对市县的各项专项转移支付及财力补助(不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已由1999年的46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83亿元,增加137亿元,增长了近3倍。这些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的实施,增加了地方财力,提高了市、县财政发放工资保障能力。
设立工资专户,保证专款专用
为了确保工资发放,确保分配平衡,广西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了财政改革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从2001年起,广西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工资统一发放制度,各级财政部门成立了工资统一发放中心,乡镇教师的工资统一由县级财政发放,确保了乡镇教师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同时,要求欠发工资县(市),建立了工资专户,在确定全年应发工资总额的情况下,将原体制固定补助、过渡期转移支付补助、税收返还收入全部纳入工资专户。
他们明确规定:工资专户的资金只能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发放,对于擅自挪用工资专户资金的县(市),均严格追究当地主要领导和财政局长的行政责任,以确保工资专户资金不挪作他用。切实加强工资发放管理,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与此同时,广西还建立工资发放追踪制度,加强对工资发放的检查监督。通过财政、审计和监察机关联合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抽查、检查、调查等形式,对本级和下级欠发工资情况进行追踪,对上级财政分配安排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工资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和体制微调增加财力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