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晨报记者杨野)贩毒入狱曾获减刑,可今年春节期间,这昔日毒贩又在狱内重操旧业,向同蹲监狱的服刑犯贩毒赚取100%%的暴利。
近日,梁平县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刘文有期徒刑5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 连同旧罪未了的2年多刑期,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半,处罚金5000元,没收财产2万元。
重操旧业
刘文现年37岁,他1998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同年底被投入三合监狱服刑改造,改造期间曾获减刑2年8个月。
今年春节期间,刘文用400元加餐菜票,从同改罪犯陈某处购买海洛因(约1克重),分成8个小包藏于床铺上。
2月1日至8日,刘文以100元菜票1小包的价格,卖给同改罪犯胡波7包。胡波把购买的海洛因与同改罪犯汤佳共同吸食和注射。在法庭上,刘文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从重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文在服刑改造期间,不思悔改,仍在监改场所内多次将海洛因卖给他人,情节恶劣,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获刑在身,服刑期间再次贩卖,应从重处罚。
因此法院决定对刘文执行有期徒刑7年半,处罚金5000元,没收财产2万元。
来源: 华龙网 2006-06-12 06: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