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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劳务委托书和农民求助信
“本想办出国劳务,可东挪西借交了1万多元押金、材料费等费用,苦等半年后,出国劳务没办成,中介公司却迟迟不退还每人500元的报名费,只好向贵报求助,帮我们要回那些血汗钱。”6月9日,抚顺清原县大孤家镇张某等9名农民给本报写来求助信。
农民来信索要报名费
求助信上按着张某等几个人鲜红的手印。他们在信中说:2005年11月29日,他们9人来到沈阳,与沈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和平营业部签订了赴韩劳务委托协议书,约定由这家营业部办理去韩国劳务。每人交了10720元的报名费、材料费、押金等费用后,就耐心等待,可一直不见结果。今年3月,他们求人经过网上查询才得知,这家营业部只能办理旅游业务,没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审批的《境外就业和出国劳务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工商部门的相关登记。他们9人心中没了底,先后三次来沈阳找到这家营业部,要求如办不成就把钱给如数退回,但该营业部以各种理由搪塞,直到5月31日,才把10220元的押金、材料费、公证费等退回,但每人500元的报名费却迟迟不退。
没有许可竟办出国劳务
当日,记者与沈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和平营业部取得了联系,找到了当初签订协议书时营业部的联系人赵某。赵某解释说,给张某等9人办理赴韩劳务确实没办成,这也不是营业部想看到的结果。已经把大部分费用退给他们了,也就算行了呗。办不成不退500元报名费当初有约定,现在9人坚持要求退款没道理。
记者问,营业部是否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境外就业和出国劳务经营许可证?赵某答,确实没有,营业部也是通过其他公司办理出国劳务。现在,张某等9人抓住营业部无出国劳务许可一条,到处告状索要500元报名费,营业部实在没办法,现已将500元报名费退给他们了,营业部认赔算了。记者又问:钱退给他们了吗?答:已经退了,由陈某领走了,由其发给其他人。
随后,记者打电话与写信的张某取得了联系,张某说他还没有拿到退回的500元报名费。6月11日,记者联系到陈某,陈某说,营业部9日已经答应给退,让6月12日去取。
提示:办出国劳务要找合法中介
据了解,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联合下发的《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规定,从事介绍中国公民出境就业服务的机构必须按程序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登记申办,获得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介活动。
在接受采访时,有关专家建议:出国务工者一定要让劳务公司出示《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或《境外就业和出国劳务经营许可证》,还要看中介公司是否有经营资格,是否是商务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的,而且这些经过审批的公司和机构必须自己经营,不能“挂靠”经营。本报记者高志广/文并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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