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6月12日讯 前不久,来安县法援中心律师陈进来到了来安县某敬老院看望受援人张某某,对其所办理的援助案件进行回访,已是70岁的孤寡老人张某某连声感谢说:“是法援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2004年10月31日上午11时许,公安机关得到报案称:来安县某敬老院瑭内发现一具男尸。 警方经过勘察现场,发现现场遗留两枚不同的足印,经过警犬对其中的一枚足迹进行鉴别,认定此枚足迹是同在敬老院张某某所留,且案发当晚双方曾发生过争执。公安机关认为张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2004年11月10日,张某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1月24日被逮捕,2005年3月,检察机关以张某某涉嫌故意杀人向滁州市中院提起诉讼。
2005年4月5日,来安县法援中心接受滁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张某某提供法律援助,陈进律师接受指派担任了张某某的辩护人。援助律师接受案件后,通过仔细阅卷,多次会见被告人,发现在该案件中还存在着诸多疑点,遂决定为张某某作“疑罪从无”的无罪辩护。在庭审过程中,辩护人针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被告人供述、证人证据、鉴定结论等提出异议,认为不足以认定是被告人实施了杀人行为。请求法院以疑罪从无原则宣告被告人无罪。2005年11月,该案最终因证据不足释放了被告人。(陶杰、节兵、守超、雷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