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公布68处“天眼”
视频监控点首次向市民公开,不按规定车型分道行驶达违章的半数以上
据五一起正式实施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深圳警方昨天首度向社会公布68处视频监控点的位置。 警方负责人称,交警执法应更具人性化。其中,不按规定车型分道行驶,行经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等3种行为列居违章前三名。
而广州131个电子眼位置也将在今后公布,但具体时间尚没有确定。
本报讯昨日,深圳市交警局首次向社会公开68处视频抓拍地点。在这68个地点中,交警部门共安装200多台摄像头,6月1日至10日,通过视频抓拍了2825宗交通违法行为。
“我们愿意将这些电子警察执勤的位置向社会公开,因为处罚不是目的。”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赖新伟认为,交警执法应更具人性化,如果提前在司机爱犯错的地方提个醒,能让交通违法行为有所减少,警方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6月1日起,从每天早8时至晚7时,8位民警在监控中心不间断地对市区主要路口以及干线进行监控。截至6月10日,警方使用这些“摄像头”,共抓拍到2825宗交通违法行为。
在分析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后,交警部门发现,不按规定车型分道行驶,行经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等3种行为列居前三名,分别达1554宗、531宗和494宗。
在北环大道,经常有驾驶员不按规定车型分道行驶的车辆。而跨分道线、单实线、双实线行驶,进入导向车道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也是深圳驾驶员的怀习惯。
记者留意到,在同一地点,部分驾驶员竟然多次违反同一种交通规则,并逐一被摄像头抓拍到。2006年6月2日,驾驶粤B/E2788号牌车辆的驾驶员,于中午12时06分驶入笋岗上步路。11分钟内,该驾驶员四次不按规定车型分道行驶。在警方公布的交通违法车辆名单中,共有6辆车因此被罚款3至4次。
交警部门提醒当事人,相关的交通违章处罚单也会通过邮政送达当事人的手中,当然,当事人也可登录深圳市交警局网站(www.stc.gov.cn),随时查询自己的交通违法信息。持驾驶证、行驶证,尽快到各交警大队的违法处理窗口及交通监控中心接受处理。
市民如对处罚有疑义,可到深圳市交警局监控中心疑难办,察看当时的行车录像。交警部门表示,录像资料将被保存半年。
深圳违章原因排行榜
A不按规定车型分道行驶的
B行经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的
C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D跨分道线、单实线、双实线行驶的
E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划有黄线路段或者其他禁停路段停放车辆的
F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G驾驶机动车辆在禁行时间、路段行驶的
采写:本报记者 朱倩 丰雷陈捷生 通讯员 陈志强 郭小嘉
图:
A1554个55.01%
B531个 18.80%
C494个 17.49%
D171个 6.05%
E51个 1.81%
F19个 0.67%
G5个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