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宁建新 记者 师擎)下月起,我市将在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市建委相关负责人昨天介绍,该手册与民工的劳动合同配套使用,将有效地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和工资发放,建立清理拖欠民工工资长效管理机制。
“江苏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由市建委、市建工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统一印制,民工人手一册,由民工本人保管。用工企业必须定时记录民工本人出勤、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劳动培训等情况,每月至少记录一次。该手册与民工的劳动合同配套使用,作为民工维权时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发放情况的有效凭证。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督促建筑业企业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并结合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开展针对手册填报情况的专项检查和管理工作,手册填报情况列入劳动保障年检内容;各级建筑业企业工会负责督促本企业建立和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并支持被侵权的农民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用工企业如不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或手册不记录,发生工资报酬争议的,将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