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6月12日电(记者周立民、熊润频)为垄断鱼市,不仅雇凶伤害竞争对手,还将同样经营鱼生意的亲妹妹小腿肌腱砍断,日前,安徽亳州一“鱼霸”及其同伙等14人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等11项罪名被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记者从亳州市检察院获悉,被告人王志华,又名王左子,在2000年至2003年经营渔业期间,为垄断亳州市谯城区淡水鱼市场,多次伙同王双印、古振江等人到谯城区境内及河南商丘、鹿邑等周边市、县查看,威胁本地鱼贩到自己鱼行买鱼和限制外地鱼贩涉足谯城渔业市场。王志华还授意王双印、古振江等指使他人对谯城、涡阳境内到外地进鱼的鱼贩及外地来谯城境内卖鱼的鱼贩实施伤害,使众多谯城及周边鱼贩慑于其威力被迫到其鱼行进鱼销售。同时,被告人王志华还安排古振江雇凶伤害其同行竞争对手,从而达到控制鱼价、垄断经营的目的,获取了巨额非法利润,在该行业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王志华的妹妹王大稳因经营鱼生意与王志华发生矛盾后,王志华不让王大稳继续经营,王大稳不听,王志华遂安排古振江找人伤害王大稳,并给两万元作为雇凶的费用。1999年8月份,古振江等人雇佣凶手到亳州砍王大稳未遂;1999年9月8日晚9时许,他们再次找人,用刀将王大稳小腿肌腱砍断。
由于案情重大,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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