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蓉)根据《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06年反假货币宣传月活动的工作部署》和广西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今年5月15日--6月14日,我市集中和广泛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月活动。
以“反假货币,人人有责”为宣传月主题的宣传内容有:第五套(1999年版、2005年版)人民币防伪常识;涉及反假人民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贩假币典型案例;人民币流通管理相应制度和规定。宣传的对象主要为农民、城镇居民、个体经营者以及中小学生和企事业单位会计出纳人员;宣传的区域,重点在农村、乡村集市、圩场,城市商业区和学校。
宣传月活动中,我市各级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桂林市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了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反假货币宣传,如通过巡回展览方式宣传人民币常识;通过公开宣判方式弘扬法制;开展课外活动对中小学生开展人民币常识教育;在乡镇集、圩日和城市社区群众集中场所进行反假货币常识宣传;通过金融机构开展柜台反假冒宣传,设立反假币义务服务人员,向储户传授假币识别知识;开展面向特殊群体的反假人民币培训,如出租车司机、小商贩、企事业单位的出纳人员等。
6月10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的工作人员到全州县黄沙河镇指导开展了反假币宣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