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深圳市交警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深圳校车管理状况。
据深圳市交警局负责人会上介绍,为加强校车管理,深圳市长签发了深圳市政府第150号令,正式颁布了深圳校车管理办法,规定各用于校车用途的车辆必须取得“两证”:司机必须取得专用《校车驾驶人证》、车辆有《校车许可证》,“两证”缺一不可。 对于经过两次申请参加校车驾驶技能考试而无法通过的司机将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对未取得《校车许可证》从事非法营运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并对学校、幼儿园及出租校车的所有人处以一万元罚款。(记者刘启达通讯员刘红焰、郭小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