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0天内,金某等3名聋哑人通过“拍车门”连续作案12起,盗窃6万余元。而他们的“成功秘诀”是,专门站在马路边上挑女司机下手。
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现在核实三名被告人的身份。 ”法官说完这句话后,一位手语翻译走到3名被告人面前,一只手拿着起诉书放到三人面前,另一只手比划着。
由于犯罪事实较多,手语翻译紧跟着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的语速,不停地比划了六七分钟。
记者在旁听时发现,12名被盗事主除一名为男性司机外,其余11人均为女司机。
公诉人宣读完犯罪事实,手语翻译拿起起诉书,用手在上面指指,然后睁大眼睛看着被告人。3名被告人连连点头。
“他们说基本差不多。”手语翻译告诉法官。据指控,2005年8月8日至18日期间,被告人焦某、金某、苏某(均系聋哑人)采用“拍车门”的方式,盗窃6万余元。
最后,公诉人将12起犯罪事实中的证据一一向法官出示。
此案将择日宣判。
“拍车门”专选女司机
此前有民警在处理类似案件时称,作案人专门选女司机下手,是因为女司机开车时,往往会在车里放挎包等。当遇到突发事件需要下车处理时,多数女司机都会忘记锁车门。
为此,“拍车门”盗窃团伙作案时,通常会专门抽出一个人来,负责站在路口顺着过往轿车的前风挡玻璃往里面看,如果看到开车的是女司机,就向其他同伙打手势伺机作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