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6月12日专电(记者礼雁冰)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成品油价格改革稳定出租汽车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这一意见,将免征出租车的个体工商管理费,养路费和计价器检定费将减半征收,出租车营运价格仍然保持不变。 同时,继续推广双燃料车辆,降低出租汽车对汽油燃料的依赖程度。
《实施意见》要求对涉及出租汽车的各项收费实行减免政策:一是免征出租汽车的个体工商管理费;二是出租汽车养路费在现行征收标准基础上减半征收;三是对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费在实际征收数额上减半收取;四是公安部门不得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出租汽车安全教育培训费、准驾证费;工商部门不得收取年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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