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康云)省政府昨日出台《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提出将环保实绩列为市、县(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意见》提出重点流域都要确定市—市、县—县交界断面水质保护目标,并把交界断面达标情况作为环保实绩考核重要内容。 评优创先活动要实行环保一票否决。监察部门要会同环保部门建立环保问责制,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保执法问题。对因行政不作为而未按要求完成环保任务、实现环保目标的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要追究相应责任;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或者干扰执法、执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根据该《意见》,今后,凡是河流上游地区排污对下游地区造成污染事故,或者交界断面水质达不到考核目标的,上游地区应当承担赔付补偿责任;交界断面达到和优于考核目标的,下游地区也应对上游地区给予必要的经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