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多次盗窃、抢劫的两个农民,在被刑拘后不想着认罪服法,却妄图组织脱逃,结果落了个罪上加罪的下场。日前,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决定对纳某执行有期徒刑10年,吴某有期徒刑13年。
法院查明,2004年10月至2005年5月,贺兰县金贵镇农民吴某、纳某在同村人丁某、马某的带领下,与7名老乡纠集在一起,先后抢劫出租车司机、加油站和他人财物10次,案值87000多元,还先后7次盗窃了价值46000多元的财物。
在被公安部门抓获刑拘期间,去年7月5日凌晨3时许,纳某、吴某和田某(已判刑)经过预谋,乘看守所人员罗某、江某熟睡时,用毛巾捂住两人的嘴,又用床单将其捆绑,然后手持磨尖的牙刷顶住两人喉部,胁迫看守所民警为他们安排车辆脱逃。民警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和驻所武警一起冲进监室将几人制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