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5人栽倒商业贿赂
全省检察机关三年查处案件逾千件
本报讯 昨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省检察机关近年来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情况。据统计,2003年以来,全省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184件,涉案人员1315人,其中,查处厅级干部15人、处级干部140人。
据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石时态介绍,近年特别是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商业贿赂的办案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近3年查办的千多案件中,工程建设领域就占去了793件881人、医药购销领域164件185人、土地出让领域54件61人、产权交易领域123件127人;5万元以上的大案占50%以上。
据介绍,全省检察机关查处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有以下“五个显著特点”:其一是涉及面广,各行各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商业贿赂犯罪现象,权钱交易明显;二是涉案金额大。由于商业活动往往投资巨大,相应地贿赂的金额也较大,百万元以上的大案屡见不鲜,个别受贿人受贿甚至超千万元;三是窝案串案多。商业贿赂案件中行贿受贿行为多为网状格局,突破一案后可以深挖出一串;四是作案过程隐蔽,往往只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两者之间进行;五是查处难度大。由于行贿受贿双方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且有的涉案人员手握重权,关系既广又密,反侦查能力强,案件查处难度大。 (周和平 延江波)
相关链接 20件典型案件
一、省检察院查办的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道生(正厅级)受贿400余万元案,王被判处无期徒刑,其子王健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二、省检察院查办的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杨志达(副厅级)受贿295万元案,杨被判处无期徒刑;
三、省检察院交办、郴州市检察院查办的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副厅级)受贿900余万元案,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四、长沙市检察院查办的工行湖南省分行原行长王金贤(正厅级)受贿169万元、巨额财产192万元来源不明案,王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五、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查办的省建设厅原总工程师张大刚(副厅级)受贿17万余元案,张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六、长沙县检察院查办的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朱金武受贿93万余元、挪用公款700万元案,朱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七、衡阳市检察院查办的衡阳市煤炭局原副局长兼衡阳市裕民煤矿矿长刘长河(副处级)受贿18.6万元案,刘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八、株洲市检察院查办的株洲市自来水公司原经理陈新年受贿15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53万元案,陈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九、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查办的株洲市医药局党委书记匡克尚受贿25万元案,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十、湘潭市检察院查办的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计划员熊柏强受贿12万余元案,熊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十一、邵阳市检察院查办的邵阳市建设局原局长田鸣友(正处级)受贿84万余元案,田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十二、邵阳市检察院查办的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张子安(正处级)受贿11万元、原副院长申太平(副处级)受贿7万余元案,张、申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年,缓刑3年;
十三、岳阳市检察院查办的中石化总公司巴陵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罗明安(正厅级)受贿26万余元案,罗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十四、常德市鼎城区检察院查办的鼎城区枉水灌区管理处原主任陈学文受贿10万元案,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十五、益阳市检察院查办的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金保(副厅级)受贿176万元、伙同他人共同贪污420余万元案,刘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十六、郴州市检察院查办的湖南省宝山铅锌矿原矿长魏胜利(副厅级)受贿6.5万元案,魏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十七、永州市检察院查办的中共新田县委原副书记刘春游(正处级)受贿94万余元案,刘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十八、麻阳县检察院查办的麻阳县人民医院原院长郑万福受贿27万余元案,郑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十九、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查办的娄底市运输总公司原总经理伍建华受贿7万余元案,伍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二十、湘西自治州检察院查办的保靖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原局长向光华受贿17.8万元案,向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