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拥有40%绿化面积的小区,有112个地下停车位,8栋6层的住宅楼,楼高18米,最大楼间距27米,388套住房里,最小的93平方米,大的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复式住宅。
在房管局的档案里,这个小区登记的性质是“经济适用房”,而其1580元的均价似乎也符合经济适用房特征。
但记者近日不断接到投诉,称这个小区根本不像经济适用房,其数百套住房根本没落到低收入家庭手中。
知情人称,该小区388套住房,其中126套被郑州市直某机关“团购”,另有130多套被一家外地企业异地认购。而这些购房者中,有人又将房子加价10万元,倒卖给“中低收入家庭”。事实果真如此吗?
应该是经济适用房的主人
现在必须花钱买回这个资格
5月24日上午,郑东新区庐山路中段尚未竣工的龙鑫苑小区(下简称龙鑫苑)里,开发商———河南志兴实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志兴公司)工作人员在核对购房者身份证时,发现许多两年前已经交过预付款的“准业主”们,后来又加价8万元~13万元,把购房资格卖给了别人。
一位掏了13万元从别人手里买到购房“资格”的男士虽然买到了房子,但他依然抱怨:既然政府早就把小区定位成经济适用房,为什么不把这个消息公开?
“那岂不是说我们原本就应该是经济适用房的主人,但是现在必须花钱买回这个资格吗?”另一位掏高价买到购房资格的人话说得更加直接。
虽是经济适用房
有关信息从未公开过
5月中下旬,郑州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工程科的一位女同志明确地说:“龙鑫苑肯定是经济适用房小区。”
为了体现透明行政,郑州市政府曾把历年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在媒体和网络上公布。
然而,2004年开工建设的龙鑫苑,在郑州市房管局2004、2005年两年公布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名单上都难觅其踪。“没有公示,更谈不上透明销售,这说明这个小区的购买人群是有问题的。”河南财经学院一位教授如是说。
郑州市某局团购了126套
那是响应政府的号召
据志兴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第1、3、5幢楼是郑州市××局‘团购’的,除此之外,第7幢楼也有部分住房是他们单位购买的。他们一共购买了126套住房;还有130套左右被许昌市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岗电厂)团购,剩余的房子被身份更特殊的人买走了。”
郑州市××局对团购一事坦然承认,并认为此举无可争议。
“那个经济适用房小区确实有我们单位团购的住房。不过在那里买房的还有许多市直单位。”该局一领导说,当初许多单位购买郑东新区经济适用房有特殊的历史背景———2004年的郑东新区一片荒凉,为了尽快拉动当地经济,市政府曾发文,规定凡是准备将办公区迁往郑东新区、并且办公楼已经在新区建设中的市直机关,其工作人员可以在拥有一套房改房的基础上,再在郑东新区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厂里下发去省会购房通知
外地企业团购了130多套
国家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有当地户口,而远在许昌的龙岗电厂,是怎么团购到130多套住房的呢?
龙岗电厂主管后勤工作的一名总务科负责人说,2004年下半年,该厂向全体员工发出通知,要求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均价1580元的价格,在郑州购买面积在93平方米~15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
2004年7月,员工开始向厂里交第一笔购房款,当时厂里没有对购房者的户口做出任何规定。该厂员工前后团购龙鑫苑130多套住房。
2005年7月份,开发商向龙岗电厂提出,购房者必须要有郑州市户口。员工不得不想办法向郑州迁户口,没有门路的,还为此花费了3000~5000元的“关系费”。其中,还有一些员工“趁乱”以在郑的亲戚朋友、在郑上学的孩子的名义购买了多套住房。
打着“救市”旗号的团购
是政府部门利用职权牟利
就龙鑫苑存在的种种怪现象,河南财经学院工程管理系刘社教授说,龙鑫苑地理位置相当好,当年如果政府向市民公开信息,透明销售,相信会有很多市民自愿去买。现在非低收入人群打着“救市”的旗号团购经济适用房的怪现象,实际上是某些政府部门利用职权为自己牟利,这种行为伤害了整个社会的公平环境。
(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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