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时新 姚波)昨日,生活不能自理的脑病患者胡开胜在市急救中心走失一事经本报报道后,从9时起,儿子胡佐光就不断接到热心市民打来的电话,向其提供线索,但该院在昨日下午才开始与家属商议寻人方案。
热心市民相继提供线索
一位家住巴南区花溪土桥附近的读者称,前日凌晨,他在土桥附近见到过一位貌似胡开胜的男子,秃头,身穿白衬衣且拄着拐棍。上午11时许,家住马家堡的一位女士也打来电称,她在大坪邮局附近见到一位秃头且留有络腮胡的老人,遂叫了一声“胡开胜”,但老人却没予理睬,朝邮局方向走了。上午12时许,红旗河沟一位市民也打电话告诉胡佐光,前日下午,他在红旗河沟看到过一秃头老者,身高大约1.7米左右,硬着脖子,身子前倾。下午1时许,杨家坪一位市民也称在404车站见到了一名身高1.7米的秃头老人在过马路时摔倒,被他扶起。
医院:派值班的急救车寻人
据病人家属称,在胡佐光不断接到电话的同时,市急救中心也接到了很多市民打来的电话。胡佐光称,昨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一名护士跑过来叫家属,称在大坪附近发现有人死亡,让家属去认,但到大坪后却没找到死者。
据市急救中心薛副院长称,急救中心昨日派出了3辆车参与找人,甚至还派出了值班的急救车。针对记者提出是否算是动用120急救公共资源来帮忙找人的质疑,薛副院长解释称,该院派出的是休息人员,不会影响急救。
“找不到父亲决不回家”
“找不到父亲,我们决不回家!”胡氏兄弟称,父亲连吃饭都要人喂,又不能与人沟通,突然在医院内失踪太不可思议了。胡佐光称,家里本来就不富裕,现在这么多人来找父亲,花费非常大,市急救中心应该对此负责。
丢失病人若死亡 医院要承担责任
昨日,律师蒲万纯表示,病人进入医院后就与医院形成了一种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也产生了附随义务,即合同虽然没有约定,但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在合同的订立、履行以及合同终止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履行义务。
蒲律师认为,病人走失,虽然有家属照看,但医院如果在住院病人管理上,尤其是在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管理上存在过失,并且造成了出走病人死亡等后果,医院要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