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个拥有40%%绿化面积的小区,有112个地下停车位,8栋6层的住宅楼,388套住房里,最小的93平方米,大的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复式住宅。在房管局的档案里,这个小区登记的性质是“经济适用房”,而其1580元的均价似乎也符合经济适用房特征。
但记者近日不断接到投诉,称这个根本不像经济适用房的小区,住房根本没落到低收入家庭手中。知情人称,该小区388套住房,其中126套被郑州市直某机关“团购”,另有130多套被一家外地企业异地认购。而这些购房者中,有人又将房子加价10万元倒卖给“中低收入家庭”。
150平方米的复式住宅
位于郑东新区庐山路中段、由志兴公司开发的这个小区是龙鑫苑小区(下简称龙鑫苑)。郑州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工程科的一位女同志说:“这个小区,是郑州市政府定性的安居工程,也就是经济适用房小区。”
业内人士对龙鑫苑的描述是:这是个占地6万平方米左右的小区,有8幢住宅楼,分别留有3个大门。8幢楼都是6层;楼间距内有2/3以上被绿化带覆盖,小区正中央有一个占地数百平方米的中心花园。小区分别修建有两个巨大的地下车库,各有56个停车位。这些外观看来只有6层的住宅楼,6楼实际上为一复式住宅,6层和“7层”之间通过内部加装的楼梯相连。经过粗略估算,复式住宅的面积应该在150平方米以上。而该小区最小的户型为93平方米。
一房地产公司老总的结论是:“这个‘安居工程’小区根本就不是给中低收入家庭的。如果说还有点经济适用房性质的话,那就是价格超低。”
龙鑫苑每平方米1580元的政府指导价(均价),而龙鑫苑周围类似户型和面积的商品房,每平方米的售价为3700元~4000元。
购房者据说都有背景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大队一位主要领导告诉记者,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性质是政府划拨(用地),这就决定了经济适用房的出发点必须是(开发商)以微利价格直接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为了体现透明行政,郑州市政府曾把历年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在媒体和网络上公布。但龙鑫苑,在郑州市房管局2004、2005年两年公布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名单上难觅其踪。
一位在龙鑫苑负责工程扫尾的负责人透露了购买者的特殊身份:“这个小区共有8幢楼,其中第1、3、5幢楼的全部和第7幢楼的部分住房被郑州市××局购买;第2、4、6幢被许昌某集团公司购买;只有第8幢楼向社会销售。不过,一般的中低收入家庭是不可能买到的。”记者在志兴公司看到了购房者花名册,而且被告知,“购买这个小区住房的人员‘素质高,都有背景’”。
外地企业团购130多套
了解经济适用房的人都知道,国家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有当地户口,而龙鑫苑团购单位之一的龙岗电厂,是怎么从百里之外、异地团购到130多套住房呢?
龙岗电厂位于许昌禹州市境内。该厂主管后勤工作的一名总务科负责人说:2004年下半年,该厂领导通过总务科向全体员工发出购房通知,要求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均价1580元的价格,在郑州市购买面积在93平方米~15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在厂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苦口婆心”的劝解下,许多员工才意识到这是厂领导想给员工们“办一件天大的好事”。2004年7月开始,该厂员工前后团购龙鑫苑130多套住房。
2005年7月份,开发商忽然向龙岗电厂提出,购房者必须要有郑州市户口。该厂的很多员工不得不想办法向郑州迁户口。其中,还有一些员工则“趁乱”以在郑的亲戚朋友、在郑上学的孩子的名义购买了多套住房。
机关购房自称“救市”
郑州市××局对团购一事坦然承认,并认为此举无可争议。××局一名领导说,当初许多单位购买郑东新区经济适用房有特殊的历史背景———2004年的郑东新区一片荒凉,为了尽快拉动当地经济,市政府曾下发文件,规定凡是准备将办公区迁往郑东新区、并且办公楼已经在新区建设中的市直机关,其工作人员可以在拥有一套房改房的基础上,再在郑东新区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记者想看一下有关文件的原文,但均未能如愿。
截至记者发稿时,记者又从郑州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工程科得知,龙鑫苑东侧和南侧的龙祥苑、龙杰苑同样也是“经济适用房”,这三个小区统称郑州新园。龙祥苑、龙杰苑预留了比龙鑫苑更大的地下车库。
就龙鑫苑存在的种种怪现象,河南财经学院工程管理系刘社教授说,非低收入人群打着“救市”的旗号团购经济适用房的怪现象,实际上是某些政府部门利用职权为自己牟利,这种行为伤害了整个社会的公平环境。据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