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6-136:00:50“我看了一眼立刻感觉眼前红红的一片,只能闭着眼睛走过去,许多人也是捂着眼睛或者闭眼走过去的。”昨日,大连律师林志礼向记者投诉说,一处人行道上安装的地灯射出的强光涉嫌“光污染”。
记者探访发现,许多行人经过该路段时都捂着或闭着眼睛,否则眼睛就会难受,暂时“失明”。
昨日,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志礼反映,他每次从大连数码广场附近经过时都会遭遇到强光刺激,使他瞬间眼前红光一片,看不到任何东西。林志礼说,有两排地灯从附近一栋大厦的台阶上一直延伸到人行道和草坪上,每盏灯有碗口大小。每排灯有12盏,其中有8盏灯恰好安装在人行道上。这些灯的光线非常强,人走近时根本看不清地面。
“好多行人走过时都捂着眼睛。有些孩子在经过时还盯着看,这对孩子的伤害更大,有可能造成终生的危害。”林志礼说,这些地灯的设计者只考虑到了使建筑物美观,却忽略了行人的感受。
林志礼说,这些地灯位于人行道上,附近还有车站,人们根本无法避开。根据《民法通则》上的相邻关系,该地灯对不特定的人群造成了侵害,对行人的视觉造成了危害,影响了市民的通行权,市民有权要求该地灯的管理部门对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昨日19时30分,记者来到大连数码广场,找到了那两排地灯,只见一道道强光从地面射向夜空。
几盏地灯位于广场旁的人行道上。当时正有两名大学生经过,一名女大学生捂着眼睛说:“哎呀,什么都看不到了。”她说,他们的学校就在附近,几乎每次经过时都会感到难受。她说:“这灯为什么会安装在地面上呢?太刺眼了。”
家住数码北段55号楼的73岁的姜女士也对该处的地灯感到很苦恼。她说,她每次走到那儿都会觉得特别漫长。“这种灯太刺眼了!我每天走到这里都看不到路。”姜女士说,她经过时几乎都是闭着眼走过去的。她认为这灯“没必要安装在这里”。
姜女士的丈夫李先生也表示每次都是闭着眼走过去的。他不解地说:“为什么要这样设计呢?”记者葛运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