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汽油油价由4.02元/升上涨为4.52元/升可加收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
如果油价回落至4.52元/升以下并且稳定1个月以上则取消燃油附加费
持续上涨的汽油价格给出租客运行业带来了很大压力,尽管我市已经出台了有关出租行业的补贴和减免政策,但油价的再次上涨,又带来新的变化。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市有关部门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提出了油运价格联动方案。
背景
为保障国内成品油供应,调整行业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实施以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调节利益分配为中心的综合配套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国家发改委先后于2006年3月26日、5月24日两次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了调整。随着油价改革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推进,国内成品油价格将有控制地逐步调高并最终与国际市场接轨。燃油支出是出租客运行业运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油价波动必然会对出租客运汽车的运营成本造成较大影响,直接影响出租客运汽车经营者的经济利益。
为减轻油价波动给出租客运行业造成的负担,并尽可能减少对消费者出行的影响,国家要求各地建立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依据《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调整出租车的运价水平,疏导成品油价格上涨影响。我市此前出台了对出租客运行业的补贴和减免费政策,但随着油价的再次上涨,需要采取包括运价调整在内的综合措施予以疏导和消化,为此,有关部门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提出了油运价格联动方案。
联动方案
以90#汽油零售价格上涨1元/升为联动的中准价,再以此中准价上下各0.5元/升为油价波动区间来安排联动方案。当油价由4.02元/升(含清洁剂,此价格水平为2005年8月22日出租汽车客运运价政策调整时青岛市场90#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上涨为4.52元/升及以上时可适时加收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为每客运车次1元;当油价上涨为5.52元/升及以上时应研究进一步的联动方案。加收燃油附加费后,若油价回落至4.52元/升以下,并稳定1个月以上,则取消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在计价器显示金额之外由驾驶员向乘客另行收取。
参与方式
市民这样提意见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市物价局现将青岛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出租客运汽车运价与燃油价格实行联动的方案》通过青岛政务网进行网上听证,请广大市民、出租车经营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市物价局将汇总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会同市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综合研究提出具体联动方案,上报市政府决策。
青岛政务网网址:http://www.qingdao.gov.cn除通过青岛政务网反馈意见外,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反馈:
寄信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青岛市物价局综合处
邮政编码:266071传真电话:8591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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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臧旭平 通讯员 周锋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