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报喜鸟”西服
女老板获刑三年
法制网温州6月12日电 陈忠记者陈东升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马氏姐妹因假冒生产500套中国驰名商标产品———报喜鸟西服,近日被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涉案西服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2005年9月6日,河南省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一职工向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反映,称他们学院发放的五百五十余套“报喜鸟”西服质量差,请该公司派人过去核查。经报喜鸟公司专业人员核实,该公司并无这笔业务,遂向平顶山市公安局报案,次日马爱平被刑事拘留。
经法院审理查明,43岁的马爱平原系平顶山市皮革服装厂职工,后从事个体服装生意。2005年6月,马爱平得知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要订购一批国内名牌服装的消息后,就到平顶山市报喜鸟专卖店购得西装1套,以商业大楼报喜鸟经销商的身份参加竞标并中标。2005年7月15日,马爱平以市商业大楼的名义同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了报喜鸟西服的供货合同。随后,马爱平伙同其妹妹马爱荣购得600套假冒报喜鸟商标标志,又以每套380元的价格在上海一公司加工无商标标志的西服五百五十余套,后在郑州一个体服装加工点将其加工成假冒报喜鸟西服销售给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