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彬)6月12日,由于一起交通事故险些被截肢的受害者王雅武,终于从民警手中拿到了万余元的经济赔付款,这位曾经由于伤痛折磨及生活重压,被逼的多次要跳楼的汉子,禁不住泪流满面,他与妻子连声说:“多亏遇到了好民警,我才没有做下糊涂事,否则我就完了,我们一家人就完了!”
家住我市西八路新城坊的王雅武师傅,今年47岁,是一家建筑公司的下岗职工。 妻子也没有工作,正在上高中的儿子,因为家境不好,随时有可能辍学。为了养家糊口,王雅武在西安汽车站内找了一份临时工作挣钱以贴补家用。但2005年6月16日,不幸降临到这位中年汉子身上,当晚7时,一辆大客车在站内倒车时,由于司机当时未观察车后情况,在倒车中车轮从王雅武的左脚上轧过,王师傅当场疼得昏死过去。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检查是左脚内踝骨折,需要迅速进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肇事司机邵某知道闯了祸,就急着与伤者及家属协商,反复提出双方私下了结,并答应一次性赔付8000元钱。王雅武当时考虑到孩子的学费尚无着落,就打算将这笔钱用于孩子上学,而自己的手术则不做了,他很快就答应与肇事者私了。
公安站前分局交巡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群众报案后,中队长杨伊林等人立刻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并前往医院看望了伤者。其后,当得知肇事、受害双方已私下达成赔偿协议,杨队长根据经验,多次主动地劝说王雅武不可草率行事。经过现场勘察及进一步调查后,明确这起事故应由肇事者邵某承担全部责任。但肇事方却在医疗费及赔偿问题上,一直不予配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警部门可在此情况下出具责任事故认定书和调解终结书,受害方可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伤者贫困的家境,让杨伊林队长没有简单地处理这起案件,他一直没有放弃做肇事者的工作。其间,由于得不到手术治疗,王雅武的左脚面临被截肢的危险,在绝望之下,他多次打算从医院的高楼跳下。杨队长知道后,马上带着慰问品赶到医院,多方劝说他不可走绝路,鼓励他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经过长达一年的努力,肇事方终于被民警的良苦用心所感动,先后支付医疗费1.07万元、经济补偿款1.8万余元,终于让王雅武的伤情得到医治,目前身体已基本恢复正常,家中日常生活有了保障,逐渐从苦海中挣脱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