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咸阳讯(记者于忠虎)一名非法传销者在咸阳“苦心”经营了两处传销窝点,发展下线大肆敛财。近日,渭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
今年47岁的陈家明是四川省渠县清溪镇人,2004年9月,陈家明在朋友的鼓动下,参加了“美丽佳人”化妆品传销活动,曾先后在河北省邯郸市、河南省漯河市等地进行非法传销。 去年10月底,陈家明将传销组织迁至咸阳,分别在市区东风路木材公司家属院及文汇路等地租房进行传销,要求每位参加者缴纳2800元认购“美丽佳人”传销费用,先后两次收取下线费用98500元,而其下线大多是其亲戚、朋友。不久,渭城区工商局开展打击传销行动,陈家明随即落网。
法院审理认为,陈家明以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传销商品,情节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非法经营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