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亚平通讯员王媛)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获悉,近日起,交管支队发出公告,将对全市暂扣车辆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请今年6月1日前被暂扣车辆的驾驶人,尽快持相关手续到暂扣车辆的大队接受处理。
公告要求,凡2006年6月1日前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交管支队各执勤大队暂扣车辆的驾驶人及车辆所有人,自即日起三个月内,应持强制措施凭证及其他相关手续到暂扣车辆的执勤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前来接受处理的,交管支队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据悉,这些车辆多是因为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车辆号牌不齐等原因被暂扣的,其驾驶人在违反交通法规被暂扣车辆后,长期不到交管大队接受处理,造成暂扣车辆积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规定,交管部门决定开展这次集中清理工作。请驾驶人在接受处理时,务必根据暂扣车辆的原因带齐相关证件和扣车凭证,避免多跑冤枉路。 |